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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案有感——生命的价值,不应该关乎于人的社会地位

  我好苍茫宇宙中的一个很小的粒子,我的意见也不过代表我个人而已,不管我说的对错与否,我只想对呼格吉勒图案说以下自己的感受。

  1、 我想说一个人生命的价值,不应该关乎于人的社会地位!

  呼格吉勒图能否翻案,不该取决于社会地位。呼格是一介草民,但草民的命就不是命么?可以想象呼格当时有多绝望了才会认下这自己没做过的杀人的罪行。他是得受了怎样的酷刑才会被迫选择去死,他临死前不知心中是怎么样的悲凉而他的家人这些年又是怎样承受了过来。如果真的原谅了冯志明,那么谁又来原谅呼格吉勒图案? 我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人们原谅了冯志明,法律也绝不会原谅他的!

  2、报警者被认定为杀人者?那么谁还敢去“多管闲事”?那么以后人们再遇到什么恶人的时候,有谁还敢去多伸张正义呢?

  3、敬佩那个顶天立地的纯爷们记者—— 汤计

  汤计的第一篇内参写于2005年11月23日,距离赵志红落网刚好一个月,多年在内蒙古政法系统的良好人脉让他获悉这起存在巨大疑点的冤杀案,并在获知消息的第一时间将情况形成文字,以内参的形式发往北京。我深深地敬佩这个爷们。

 

呼格吉勒图父母在儿子坟前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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